债权人行使撤销权,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规定,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,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五百四十二条
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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